
乡村振兴《春晖行动》高中、大学助学项目
项目背景
因就读高中和大学需要交学费,其他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也大幅度提高,对于贫困学生家庭增加了非常大的压力,同时初中和高中毕业对贫困学生是辍学打工的高发期,为了能让家庭贫困,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协会开展《春晖行动》高中、大学助学项目。
实施方案:
一、资助金额:
1、高中阶段,每年每个学生资助3000元(另加5%管理费);
2、 大学阶段,每年每个学生资助5000元(另加5%管理费)。
二、受助条件:
1、目前只接受协会正资助着的初中毕业生及高中生提出申请;
2、所有接受资助的高中以上学生需由学校推荐并写上推荐理由;
3、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需由学校负责老师到协会网站下载《春晖行动》高中、大学助学项目申请表;
4、高中阶段受助学生每学期需参与当地公益组织或学校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不少于15小时,大学阶段受助学生每学期不能少于20小时,并提供活动图片及盖有组织方公章的社会实践证明;
5、待正式工作后将向协会逐年返还大学阶段接受资助总额的60%,用于资助下一个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让爱心得以传承;
6、所有获得资助的学生必须加入协会专用QQ群,并保持每月一次以上与协会专人的有效沟通交流;
7、每学期放假前须给资助人写一封信,汇报学习及生活情况;
8、在资助期内必须与协会保持有效联系及提交所要求的反馈资料,否则协会有权终止资助。
三、资助方式:
1、原资助人如果经济条件尚可,并愿意一个人承担资助费用的,可以一对一资助,或者可根据自愿原则实行高中阶段三对一,大学阶段五对一资助方式,由协会负责发动新的资助人共同资助同一个学生(加上协会管理费用高中阶段每年3150元,大学阶段每年5250元);
2、资助款转款原则:一对一资助可以每半年转款一次,二对一以上的一年一次性转款到协会基本帐户;
3、与受资助孩子在同一个QQ群内方便相互沟通交流。
四、协会的作用:
1、 负责受助学生申请资料审核;
2、 建立受助学生与资助人之间有效的沟通平台;
3、 监督受助学生按协议执行所要求事项;
4、 发动爱心人士及爱心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进行资助;
5、 完善未尽事宜。
附大学生资助协议书:
本项目从2014年9月份开始实施。
深圳市鹏博爱心互助协会
二0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2019年荣获大湾区十大青少年发展典范项目